文藻外語大學106學年度專任教師評鑑作業通知
發布日期 2017-10-11 16:25:00
文藻外語大學106學年度專任教師評鑑作業通知
【受評期間105年08月01日至106年07月31日】
- 法源依據:「文藻外語大學專任教師評鑑辦法」辦理。
- 評鑑對象:全校專任教師。
三、作業時程:
日期 |
內容 |
106年11月01日前 |
|
106年11月25日前 |
進行檢核單位:教發中心、人事室、進修部、圖書館、其他 |
106年12月07日前 |
進行檢核單位:吳甦樂中心 |
106年12月23日前 |
進行檢核單位:研發處 |
107年01月10日前 |
進行檢核單位:教務處 |
107年01月24日前 |
進行檢核單位:學務處 |
107年01月25日前 |
回系(所)、中心 |
第2學期開學後1週內 |
系(所)、中心完成認定及教評會初審 |
107年03月16日前 |
院教評會完成複審 |
107年03月31日前 |
校教評會決審小組決審 |
107年04月30日前 |
校教評會審議 |
107年06月15日前 |
完成教師評鑑成績通知 |
三、請各系(所)、中心依上表排定之檢核作業時程將教師評分表送相關單位認定最後認定單位—學務處敬請於107年01月25日前送回系(所)、中心。
四、各系(所)、中心將教師自評分數及系教評會認定分數,鍵入人事室提供「評鑑成績EXCEL檔」,完成後連同「教師自評表紙本」,送至各學院。
五、各學院請於107年3月16日前,將複審「評鑑成績EXCEL檔」及「教師自評表紙本」,送至人事室。
六、學年度結束前,人事室歸還各院、系(所)、中心「教師自評表紙本」並檢附其PDF檔供各單位留存。
七、若有未盡事宜,請隨時與人事室二組(分機1222、1221)聯絡,謝謝!
人事室 敬上106.1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