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2.07 [人事室] 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教職員工請假公告
發布日期 2020-02-07 17:27:00
109.02.07 公告
依疾病管制署2月5日公告,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暨自中港澳地區入境相關規定,若本校教職員工發生相關介入措施,或因家庭照顧需要衍生之請假、給薪等事務,說明如下表:
介入措施 |
狀況 |
適用假別 |
請假期間薪資計算 |
備註 |
強制隔離 |
因公 |
公假 |
一、教師 (一)專任/專案教師:自行補課,或請適當教師代課,代課費自付。 (二)兼任教師:依本校「兼任教師聘任辦法」第7條辦理。 二、職員工 (一)公保同仁:依本校「教職員請假規則」第3條辦理。 (二)勞保同仁:依本校「勞動工作規則」第41條辦理。 |
一、介入措施依疾管署公布表列。 二、各項假別須事前申請,並須檢附佐證。 三、若同仁因配合防疫需求衍生出之事、病假,不受本校「教職員工服務成績考核辦法」第三、四條規範。 |
非因公 |
年休假、補休、病假或事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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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健康 |
─ |
年休假、補休、病假或事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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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家庭成員因感染或受自主健康管理要求,須親自照顧 二、家有高中以下就學子女因停課,須親自照顧 |
年休假、補休、病假、事假或家庭照顧假 |
說明:請假時,務請於備註欄依以下原因擇一填寫,並請電話(分機1212)或email(ps1002@mail.wzu.edu.tw)通知人事室確認。
如無註明,即以一般事、病假或家庭照顧假列計。
(一)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被要求隔離治療。
(二)未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配合自主健康管理。
(三)家庭成員(請註明稱謂)因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須親自照顧。
(四)家庭成員(請註明稱謂)因新型冠狀病毒肺炎自主管理,須親自照顧。
(五)家中有高中以下之就學子女,因延後開學,須親自照顧。
※若您自2月6日起,由中港澳入境(含轉機),如持有衛生主管機關開立「居家隔離通知書」或「旅客入境健康聲明暨居家檢疫通知書」,須居家隔離或檢疫者,請依上表說明,辦理請假相關作業。
日後如有各項異動將逕自公告在本校首頁之「新型冠狀病毒肺炎『Wuhan Coronavirus』防疫專區」,請自行上網查看並配合辦理。
若有未盡事宜,歡迎隨時來電(信)人事室。人事室聯繫窗口:陳淑慧小姐(分機1212; email: ps1002@mail.wzu.edu.tw)。
敬祝大家身體健康!平安如意!有陽光的日子,可找時間到戶外、校園裡走走、動一動,有益健康。
人事室敬啟 10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