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首頁  ENGLISH  資訊服務入口網  網站導覽  

serviam

  • 字級大小

高雄市校園因應春節期間居家檢疫加強防疫措施

發布日期 2022-01-07 10:46:00

主旨:檢送本市校園因應春節期間居家檢疫加強防疫措施,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110年12月14日高市府衛疾管字第11043621400號函暨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0年12月15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00167243號函暨高雄市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第一級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10年12月21日第174次應變會議工作報告辦理。
二、為利部分潛伏期較長個案之偵測,以降低社區傳播風險,依據中央疫情指揮中心本(110)年9月29日「COVID-19專家諮詢會議第54次會議」決議,自國外入境之檢疫對象檢疫期滿前PCR採檢及確定病例之密切接觸者居家隔離期滿前PCR採檢,分別安排於檢疫期間第13至14天及與確定病例最後1次接觸日後第13至14天進行採檢。
三、另自本(110)年12月14日至明(111)年2月14日期間之國外入境檢疫對象,檢疫期滿前(或居家檢疫轉居家隔離者之隔離期滿前)之非在宅檢疫PCR採檢,請貴校除依據中央春節檢疫措施專案之採檢規定辦理外,另因近期國外因新型Omicron病毒株肆虐,為落實本市防疫檢疫措施,保全社區安全,避免境外病毒於社區傳播,請配合本府公告(附件)辦理。
四、有關「高雄市春節期間居家檢疫防疫措施」公告,摘要如下:
      (一)實施日期:110年12月14日至111年2月14日。
      (二)執行對象: 於本市自宅進行居家檢疫之對象及其同住者。
      (三)針對春節「10+4」暨「7+7」檢疫方案,居家檢疫對象及同住者應配合之防疫事項:
         1、春節「10+4」檢疫方案:本府將提供入境檢疫者及同住者公費快篩試劑,於居檢者檢疫第21天及其同住者於居檢者檢疫第14天及第21天分別提供快篩試劑1次。
         2、春節「7+7」檢疫方案:本府將提供入境檢疫者及同住者公費快篩試劑,於居檢者檢疫第21天提供居檢者及其同住者各1次快篩試劑。
         3、民眾應配合檢疫防疫措施於前揭指定日期自行檢測完畢後,並將檢測結果主動回報轄區里幹事。倘自行篩檢結果為陽性,需立即通報衛生局防疫專線(07-7230250),由衛生局安排就醫轉銜,不可自行就醫。
         4、居檢者及其同住者如未依上述規定於指定日期執行居家快篩及回報自行篩檢結果,將依傳染病防治法第36條並依同法第70條處新臺幣3千元以上1萬5千元以下罰鍰。
五、考量新型病毒來襲,爰居檢者及其同住者倘為在校學生,須同步於居檢者檢疫第21天提供快篩試劑陰性證明始得返校,期間請貴校協助提供課業上輔導與相關教育協助,如遇重大考試,請安排隔離考場與動線規劃,於考試完畢後離校,以防範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