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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國際間新變異株Omicron威脅,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自111年1月9日至24日維持疫情警戒標準為第2級,並請落實相關防疫措施

發布日期 2022-01-12 17:31:00

主旨: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國際間新變異株Omicron威脅,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自本(111)年1月9日至本年 1月24日維持疫情警戒標準為第2級,並請落實相關防疫措 施,請查照。

說明:

  一、依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以下簡稱 指揮中心)本年1月9日記者會說明暨新聞稿(附件1)辦 理。

  二、疫情警戒標準第2級期間,指揮中心調整或維持相關措施 及規定如下:

   (一)戴口罩規定加嚴,除下列少數例外情形,外出全程佩戴 口罩:

       1、運動、唱歌、拍照及直播、錄影、主持、報導、致詞 、演講、講課等談話性質工作或活動之正式拍攝或進 行時,恢復為須戴口罩。

       2、下列場合得免戴口罩,但應隨身攜帶口罩,且如本身 有相關症狀或與不特定對象無法保持社交距離時,仍 應戴口罩:

             (1)農林漁牧工作者於空曠處(如:田間、魚塭、山林 )工作。

             (2)於山林(含森林遊樂區)、海濱活動。       

             (3)於溫/冷泉、烤箱、水療設施、三溫暖、蒸氣室、 水域活動等易使口罩潮濕之場合。        

             (4)外出時有飲食需求,得免戴口罩。        

             (5)於指揮中心或主管機關指定之場所或活動(例如: 藝文表演/劇組/電視主播等演出人員正式拍攝演出 時、運動競賽之參賽選手及裁判於比賽期間等), 如符合指揮中心或主管機關之相關防疫措施,得暫 時脫下口罩。  

  (二)營業場所及公共場域(含交通運輸)應嚴格遵守:實聯 制、量體溫、加強環境淸消、員工健康管理、確診事件 即時應變。    

  (三)賣場、超市、市場加強人流管制:室內空間至少1.5米/ 人(2.25平方米/人),室外空間至少1米/人(1平方米 /人);不開放試吃。    

  (四)餐飮場所:落實實聯制、量體溫、提供洗手設備及消毒 用品;宴席不得逐桌敬酒敬茶。  

三、指揮中心將視國內外疫情及實際執行狀況,適時機動調整 防疫措施,強化邊境監測及防疫作為。請教職員工生應落 實個人防護措施,主動積極配合各項防疫規範,以兼顧防 疫與生活品質。

四、檢附指揮中心防疫措施加強圖卡(附件2)1份,請加強宣 導,並落實防疫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