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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加派專案輔導學校所屬學校財團法人董事監察人及重新組織董事會管理辦法」第4條、第5條修正

發布日期 2023-02-08 14:09:00

主旨:教育部公告修正「教育部加派專案輔導學校所屬學校財團法人董事監察人及重新組織董事會管理辦法」第4條、第5條。

 

說明:

一、第四條增訂第二項,考量實務上專案輔導學校可能因專任教職員及學生人數不足,或有意願擔任董事之人數未達本條例第十二條第一項規定者,致無法加派該類董事,爰參考第五條第三 項規定,明定教育部得以學者專家擔任之。 

二、第五條第三項建議名單經審議通過後仍人數不足,包括董事人選事後反悔或受安置其學校無意願擔任等情形,為避免掛一漏萬,參考修正條文第四條第二項,修正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