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學貸款】112-1教育部審查結果家庭所得B、C類同學11/8前交利息切結書至生輔組
發布日期 2023-10-26 11:26:00
112-1教育部審核就學貸款結果,家庭所得超過新臺幣114萬元之B、C類的同學,
請在11/8(三) 繳交利息切結書 至生輔組陳鈺松(分機2212),逾期視同放棄本學期就學貸款,需補繳現金學雜費,利息切結書範本詳見下方附件。
- 根據就學貸款法規,辦理就學貸款者,應符合以下條件:
級距 |
A類 |
B類 |
C類 |
年所得 |
新台幣114萬元以下 |
新台幣114-120萬元 |
所得總額超過120萬 |
利息負擔 |
免付利息 |
半額利息 |
全額利息 |
其他條件 |
- |
- |
學生本人及兄弟姊妹共2人以上就讀國內高中職以上,具正式學籍者,否則會註銷就學貸款資格。 |
備註: 1.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學生。 2.112學年度採計民國111年家庭年所得總額(父+母+學生3人所得總額)。 3.如具就學減免優貸資格者,須先辦妥學雜費減免手續後方可辦理就學貸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