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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大專校院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 引」,自即日起停止適用。【MOE】College and University Epidemic Prevention Guidelines cease to apply from now on.

發布日期 2024-05-24 16:30:00

說明:

一、考量防疫降階,COVID-19調整為第四類法定傳染病,且5月19日起停止適用醫療機構應佩戴 口罩規定,爰配合國家整體防疫政策,旨揭指引自即日起停止適用。

二、惟為維護教職員工生相關權益,學校仍需配合以下事項:

     (一)教職員工生如有疑似或感染呼吸道傳染病,或出現發燒、呼吸道症狀時,建議佩戴口 罩;健康中心比照醫療照護機構建議戴口罩。

     (二)學校各室內空間、公共設施及學生宿舍適時執行清潔消毒,並保持空氣流通。

     (三)併發症(中重症)者處置原則:

         1、符合解除隔離治療條件後,可入校上班(課)。

         2、依隔離治療通知書所載日期給予學生「防疫隔離假」及教職員工「公假」,學生請 假期間不列入出缺席紀錄,不因此扣減其學校評量成績;教師請假期間所遺留課務 由學校協助排代並支付鐘點費,不列入學年度成績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