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2【學雜費減免】申請補件最遲於112年2月20日前完成,逾期不受理
發布日期 2023-01-30 09:28:00
111-2【學雜費減免】補件注意事項,非常重要,請詳加閱讀。
請將下列文件最遲於 112年2月20日前,親自送到文藻生輔組或是採用【限時掛號】寄到
文藻生輔組收 ( 郵戳為憑,逾期失去申請資格,請繳納全額學雜費 ),信封上註明學雜費
減免,生輔組在收到掛號信,改好減免金額後之新繳費單,會再另行通知,屆時,學生再
持減免金額後之繳費單進行繳費或辦理就學貸款。
1. 學雜費優待減免申請表(見公告下方附件)。
2. 低收、中低收證明、社會局開立之效期內特殊境遇家庭子女證明、父母或學生之身障
手冊正反面影本、原住民生減免只要繳交戶籍謄本 (父+母+學生3人,若在不同戶籍則
需各請一份)。
手冊正反面影本、原住民生減免只要繳交戶籍謄本 (父+母+學生3人,若在不同戶籍則
需各請一份)。
3. 戶籍謄本(父+母+學生3人詳細記事,若在不同戶籍則需各請一份)。
4. 註冊繳費單(藍色繳費單250元請自行到便利商店繳交)。
生活輔導組祝大家 新春愉快